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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首次对外国籍船舶实施港口国监督

www.sdeport.gov.cn 2015-12-16

       12月1日,海事部门执法人员对停靠东营港的韩国籍船舶“汽船1号”实施了港口国监督检查,这是首次对外国籍船舶实施港口国监督。
  此次检查的“汽船1号”船长96米,主机功率3600KW,总吨2931,本航次装载1700顿液化石油气由韩国蔚山港开往东营港。
  据了解,港口国监督是指世界各地的港口国当局根据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标准,对进入其港口的外国籍船舶事实的船舶技术状况、操作性要求、船舶配员等开展的检查。其目的是确保船舶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海洋污染。在我国,港口国监督由海事部门组织,由持有A类船舶安检证书的资深港口国监督检察官具体实施检查。
来源:东营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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