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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事局公开两级海事机构权力清单

www.sdeport.gov.cn 2016-01-04

12月30日,跟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5〕78号)、《山东海事局关于公布权力清单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关于济南海事局公布权力清单的批复》(鲁海法规〔2015〕273号),济南海事局制定了《济南海事局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济南海事局权力清单分为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24 项)、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7项)和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5 项),船舶文书签注、核发目录(7项),海事行政备案管理事项(11项),共有54项行政权力(包括由济南局受理、上级审批的行政事项)。各权力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受理方式、办理期限、受理部门、办理机关、提交材料目录、执法依据等内容,并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

下一步,济南海事局密切关注上级动态,以服务相对人为宗旨、以服务创新为引领,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使海事事权在阳关下运行,进一步推进海事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与规范。
 

来源:山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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