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口岸开展“口岸天平行动”
www.sdeport.gov.cn 2015-11-03
根据质检总局统一部署,自7月份以来,山东检验检疫局在山东口岸开展了“口岸天平行动”,严厉打击了以进口法检商品重量鉴定领域违规行为与“掺杂掺假”等贸易欺诈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内收货人的合法权益。行动开展以来,部分国内收货人已凭借山东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出具的重量证书及合同等贸易文件与外方进行结算107批次,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美元。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查处力度,已对4家机构未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无证经营与超范围经营等4起违法违规从事口岸鉴定业务的情况进行了立案和查处。根据山东局上报的检出进口法检商品重量鉴定案例与对检验鉴定业务的监管案例,质检总局先后发布了4个警示通报。
口岸天平行动中,山东检验检疫局以进口能源和矿产品“短重”和“明水”问题为导向,以运输船舶、管道和集装箱为载体,以船方、储运单位和收货人为监管对象,以“反欺诈”为切入点,不断强化进口能源和原材料重量鉴定风险分析工作,通过严把法检商品重量鉴定关,建立检验检疫系统风险防护网,及时出具重量证书,帮助国内收货人对外索赔、开展法检商品重量鉴定岗位培训、给国内进口商提出检验鉴定有关参考建议、加强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加强联络沟通,确保后续跟踪工作成效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在进口法检商品重量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重鉴定、轻执法、重出证、轻索赔问题。
同时,山东检验检疫局建议国内收货人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络沟通,掌握货物检验、鉴定、索赔与结算等信息,尤其是应了解易发生重量短重或是易出现“掺杂掺假”涉嫌欺诈的商品种类、来自区域、出现问题频次高的承运工具等信息;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国外供货商进行合作。在签订贸易合同时,须明确短重索赔条款,从源头解决短重欺诈问题。通过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及时对外索赔与结算,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坚持创新引领全力打好外贸稳增长攻坚战 下一篇:中利两国政府签署海运协定